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工程总承包(EPC)(HBSJ-202605FJ-109001001)资审文件公告
招标编号:HBSJ-202605FJ-109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名称)已由教发函〔2025〕608号(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标代理机构为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08㎡,其中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总用地面积为5268㎡,学生宿舍组团五总用地面积为4440㎡。总建筑面积为30520㎡。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总建筑面积约13950㎡(其中地上9610㎡,地下4340㎡)。规划地上8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约32.85m,主要包括学生宿舍、附属用房、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同时建设楼栋周边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学生宿舍组团五总建筑面积约16570㎡(其中地上13800㎡,地下2770㎡)。规划地上9层,地下1层,建筑总高度约37.20m,主要包括学生宿舍、快递点、附属用房、地上非机动车库、地下车库、设备用房等,同时建设楼栋周边室外的道路广场、绿化等基础设施工程。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
其他:项目总拆除建筑面积约9473.43㎡。其中学生宿舍组团四A需拆除东区水电居委会楼(约809.43㎡)、东区后勤临时用房(约568.00㎡);学生宿舍组团五需拆除学生公寓5栋(约1712.00㎡)、学生公寓6栋(约2497.00㎡)、学生公寓9栋(约3887.00㎡)。此外,还涉及拆除现状构筑物、道路及铺装、树木迁移等内容。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方式发包,包括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南望山校区学生宿舍组团四A区、学生宿舍组团五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采购、施工直至所有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取得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保修等),以及发包人要求的其它工作等所有内容(及工程建设后续全过程技术服务(含补充设计和变更设计)等相关服务),并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管控,详见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5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11月15日
合同估算价:18000.0万元
2.3其他:其中施工图设计工期30个日历天,含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意见书的时间;施工工期510日历天;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1)资质要求:申请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1)设计资质须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财务要求:1)申请人具有近三年(2023年、2024年、2025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根据《关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上线运行的通知》(财办〔2022〕32号)和《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15号)文件精神,申请人提供的2024、2025年度审计报告应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报备并赋予验证码,未赋码的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提供成立至今的年份,若成立不足一年,提供资信证明)。2)申请人用于申请项目(标段)的流动资金不应少于1500万元(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须联合体牵头人满足);(3)业绩要求:无;(4)人员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相应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之一,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3)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并承诺只承担本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及只承担本工程的承诺书)。(5)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没有在"信用中国"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并且没有被财政部门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决定在规定时间和地域范围的);9)不存在法律法规或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第1.4.3(17)目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3.2本标段资格预审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只允许由1家施工单位和1家设计单位组成,联合体成员均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②联合体申请时,应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各联合体成员的权利、责任和义务。③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④组成联合体应符合法律法规对联合体申请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申请,如有违反,其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申请将被否决。
3.3各申请人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具体数量)个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通过资格审查后参加相应标段的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本项目属性: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5其他要求:资格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第二章“附录一:申请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标段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采用有限数量制的,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15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15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若为联合体申请,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hbbidcloud.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5.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6年09月06日至2026年09月10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申请标段免费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联合体申请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申请文件。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09月16日09时30分
6.2申请人应当在资格预审申请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移动数字证书(CA)、电子营业执照或办理实体数字证书(CA)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申请人完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申请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标段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hbggzyfwpt.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地质大学(武汉)采购与招标管理中心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国地质大学(武汉) | 招标代理机构: | 武汉千代工程建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 | 地址: |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龙阳时代A座16楼(汉阳办事处) |
邮编: | 430000 | 邮编: | 430000 |
联系人: | 李老师 | 项目负责人: | 周文艳、王瑞、金冬、龚正浩 |
电话: | 027-67886243 | 电话: | 027-84766877 |
传真: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9.行政监督部门
名称: | 洪山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中心 |
地址: | 武汉市洪山区凯乐桂园S座4楼 |
电话: | 027-87414049 |
传真: | 027-87414049 |
邮政编码: | 430070 |
2026年09月05日
备注: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实施。